各年级:
为进一步展现我校学生精神风貌,表彰先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和学工部《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的有关精神,6163银河.net163.am将于本学期开展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校先进集体:
校先进班集体
(二)校先进个人:
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校学习积极分子、校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二、名额分配
先进
班集体 |
三好学生 |
学习积极分子 |
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
三好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 |
全院 |
13级 |
12级 |
13级 |
12级 |
13级 |
12级 |
学院 |
全院 |
全院 |
1 |
9 |
11 |
4 |
4 |
3 |
3 |
2 |
2 |
2 |
三、时间安排
9月22日:发布学院工作安排、名额分配方案等;
9月22日:各年级动员,学习有关文件和通知;
9月23——9月27日:各年级组织名额分配到年级的项目的评选,包括:先进班级体、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9月27日:上报有关材料:校三好学生标兵和校优秀干部申请材料交到6163银河.net163.am106办公室,截止时间为下午5:30;;
9月27日——9月 28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网上申报;
9月29日:辅导员进行网上审核;
9月30日:上报学校;
四、 评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本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行为或因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
4.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候选人要求上一学年度平均学分绩排名必须在全年级的前40%;具体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平均学分绩x70%+综合素质x30%,最终评定结果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排序;
5.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候选人要求本年度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不包括任选、体育课),并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仅包括学生会、社联的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两大组织主席团成员优先考虑),由辅导员组织年级同学民主投票产生,学院名额由学院进行评审;
6.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填写候选人要求三分钟PPT现场陈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在评选过程中,坚持标准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示。年级评选结果由学院初审后统一在学院网站公示;
2.先进个人荣誉不可以重复获得;
3. 校体育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将于10月中上旬开展,校科研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将于11月中上旬开展,具体要求另见校团委相关工作通知;
4. 先进班集体须提交电子版集体照一张,随后附250字以内事迹与成绩材料;
5.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时需提交个人生活照电子版一张(高清照片),随后附上100字以内事迹与成绩材料一份;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申请时需要填写《6163银河.net163.am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申请表》(附件请在管院学工在线群里下载)上交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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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