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教育硕士(Ed.M)、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农业推广硕士。)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2008年7月18日—7月21日,报考者本人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一楼(湖北省内报考者)或所在省学位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外省报考者)缴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
三、报名费(国家统一规定标准)
教育硕士:320元;公共管理硕士:240元;法律硕士:160元;汉语国际教育硕士:80元;农业推广硕士:80元;高校教师:160元。
四、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26日。
具体的招生简章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