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3银河.net163.am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研究生园地 > 正文

转《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的

时间:2010-04-21 22:50来源:研究生管理员 作者:研究生管理员 点击:
      各院系(所)研究生会: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切实发挥导师在研究生的学习学业、思想品德及心理人格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提升导师自觉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增进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情感和友谊,总结推广研究生

各院系(所)研究生会: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切实发挥导师在研究生的学习学业、思想品德及心理人格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提升导师自觉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增进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情感和友谊,总结推广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先进经验,激励广大导师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更好地服务于研究生成长成才,使全校范围内形成“教书育人”的良好风尚和“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实施办法》,在研究生院(筹)、研究生工作部的具体指导下,特组织开展华中师范大学第一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通过研究生自主评选,以研究生的视角深入挖掘我校优秀研究生导师的典型,集中展现我校研究生导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在校园内深化导师教书育人理念,营造深厚氛围,激励广大研究生导师更深入地参与研究生德育工作中去,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为学校研究生培养做出贡献。
二、评选对象
凡具有华中师范大学正式教师资格并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越的研究生导师(不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研究生导师、副导师、校外兼职导师、离退休教师),通过校、院研究生会或研究生个人提名,报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均可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悉心育人。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能因材施教,全面指导研究生的成长成才。从不同层面关心学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视师生间的沟通交流,师生关系融洽。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优良。在培养研究生的探索创新精神上成绩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
(四)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治学态度严谨,积极主动开展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严格审核和把关研究生的科研和学术论文,所带研究生在学术科研、课程考试、论文答辩中无弄虚作假现象。
四、评选流程
(一)提名:
1.提名方式: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各院系(所)研究生会广泛发动本院研究生按照“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参评条件进行提名,学院提名领导小组根据本院研究生的提名名单(提名名单原则上应为本院研究生上交的“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参选征文中所涉及的老师),按照学校评选组织委员会公布的分配名额(各院系(所)分配名额按照本院系研究生人数确定,人数超过三百的院系名额为2人,不超过三百的院系名额为1人)确定参选名单,民主推荐自己心目中的好导师,并把推荐的导师的相关材料(导师教书育人方面具体而生动的感人事迹)经所在学院党委审核后,以纸质文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含2寸免冠照片1张)报学校评选组织委员会。
2.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将有关纸质文件上报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所有电子材料上传至hsdspx@163.com。(每位导师的资料置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统一标题为《××学院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提名报送材料阶段于2010年5月4日启动。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16时30分前。
(二)公布参评导师
学校评选组织委员会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学院提名参选的导师进行确认,并将导师的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公布在指定评选网站上。正式投票前,学校评选组织委员会将参评导师的事迹材料集中在图书馆外的宣传橱窗以及喷泉广场展示三天。
(三)网上投票
开通华中师范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专题网站,每位研究生以研究生信息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熟悉所有参评导师的基本情况后,对自己心目中的好导师进行匿名投票,每一位研究生从公布的候选人中选出20人进行投票(高于或低于20人投票作废),每位研究生只能投一次。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5月20日12:00——2010年5月25日12:00
网络投票地址:另行公布在研究生院(筹)、研究生会网站
 
(四)计票及公示
学校评选组织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统计和审核网络投票结果,并集体确定当选导师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和宣传橱窗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和奖励
1.评选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学校评选组织委员会在研究生院(筹)和研究生会的网站,校内广播台、电视台、校内宣传橱窗、《研究生报》上集中展示当选导师的先进事迹。
2.召开表彰大会,由学校对当选的导师进行表彰,授予“华中师范大学之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附件1:各院系(所)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提名表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提名参评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筹)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二O一O年四月十日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刘超

      土地资源学、国土空间规划学、经济地理与区域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专题、国...

    热点内容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