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按照学校有关奖助学金章程,现将2013年部分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名额分配及材料要求(见附件)
1、朱友军奖学金
奖励对象:华中师范大学博雅计划学生及文学院普通本科生。
奖励名额与标准:根据捐赠人意愿,博雅计划学生评选出5人(其中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1人),每人奖励10000元;文学院学生评出3人,每人奖励10000元。
名额分配: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限报2名博雅计划学生,文学院限报6名普通本科生,其他学院限报1名博雅计划学生。
申请条件:学生为博雅计划的学生,成绩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文学院不作博雅计划学生限制。
申报办法:申报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朱友军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学院组织初评。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并结合群众评议,推荐申请人,各类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工部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根据捐赠人意愿,材料汇总之后,由发展办(校友办)牵头,开展评选工作。
2、桂苑之歌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名额分配:共20名,获奖者每人奖励1000元。每学院限推荐1人。
申请条件: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学习努力,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在上一学年度被评为校级单项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申报办法:申报人需填写《桂苑之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经评审后确定最终名单。
3、桂苑书香助学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名额分配:共20名,获奖者每人奖励1000元。每学院限推荐1人。
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生存型贫困或生活型贫困;在当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奖学金或助学金项目;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努力学习,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不及格课程,没有严重违纪现象;二年级以上学生须上一学年度被评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或单项积极分子。
优先获准条件:孤儿、身体残疾,且无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遭遇突发重大经济困难,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来自老、少、边、穷、库区或偏远农村,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学习费用的学生;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习生活陷入危机。
申报办法:申报人需填写《桂苑书香助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经评审后确定最终名单。
4、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少数民族学生。已获学校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的不再申请本奖学金;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另设新疆奖助学金,不再申请本奖学金。
参评条件与奖励标准:请参看《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名额分配:每个年级评选18人,共54人,每人奖励1500元,每学院每个年级可推荐1人。
申报办法:申报人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经评审后确定最终名单。
5、自主创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校期间积极从事自主创业活动、成效显著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奖励标准:自主创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奖励金额为2000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为1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不限定固定名额。为鼓励学生开展自主创业活动,自主创业奖学金不受当年所获奖助学金上限限制。对创业事迹特别突出、成效显著且获得省级创业领域表彰或省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的团队或个人,可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奖励。详情请参看《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学生自主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名额分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
申报办法:申报人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经评审后确定最终名单。
6.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文史及综合类学科领域在文化创新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参评条件与奖励标准:请参看《“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实施方案》。
名额分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
材料要求:申报人需填写《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等。
7.精诚奖励基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参评条件与奖励标准:请参看《精诚奖励基金章程》。
名额分配:每个学院限推荐3名(由评审组最终核定名单)。
材料要求: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申报人需填写《精诚奖励基金申请表》(附件7),并提供符合参评条件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
8.“苏州工业园区”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校内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历史学、地理科学和化学等6个专业的全日制普通师范专业学生。其中本科生为大三、大四学生;硕士研究生为相关学科学科教学论专业(方向)的研二学生。
参评条件与奖励标准:请参看《苏州工业园区励志奖学金评选奖励办法》。
名额分配:相关学院限推荐8名学生,建议大三、大四学生各3名,研究生2名。(由评审组最终核定名单)
材料要求: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申报人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并提供符合参评条件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
9.鼎利通信奖学金
奖励对象: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外语学院(限英语专业)和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生。其中本科生为三年级学生,研究生为二年级学生。
参评条件与奖励标准:请参看《鼎利通信奖学金协议书》。
名额分配:
单位 |
推荐名额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12名本科生、9名研究生 |
外语学院 |
9名本科生 |
计算机学院 |
12名本科生、9名研究生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9名本科生、5名研究生 |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5名研究生 |
材料要求: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申报人需填写《鼎利通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并提供符合参评条件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
10.学院设立的各类社会励志奖助学金的评审
(1)学院设立奖学金已经进入学工部爱心账户并有余额的,继续按照原定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确定后将获奖学生名单后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由学工部资助中心进行发放。
(2)学院设立其他奖助学金,由学院进行评审发放,名单交资助中心备案。
二、评审方式
1—9项社会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报、学院填写审核或推荐意见后,报学生资助中心,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第10项由学院审核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三、报送截止时间
各类材料由学生自主申报,上交材料地点为6163银河.net163.am106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下午17:00。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需高度重视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年级同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依据文件开展自主申报工作(学校规定学生本年度各类奖助学金总额不能超过4000元)。
2、学院需严格把关,认真按照相关奖学金或奖励基金的评选要求推荐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统一上报并认真填写评审或推荐意见。
3、各项成绩标准统一使用学生同年级同专业平均学分绩排名。
在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6163银河.net163.am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7868419。
6163银河.net163.am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